衡水市公安局 公示公告 关于便利货车通行主城区道路的通告(试行)-凯发k8手机客户端

公示公告

关于便利货车通行主城区道路的通告(试行)

发布日期:2021-05-31  18:44:07 来源:公示公告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衡水市公安局

衡水市生态环境局

衡水市交通运输局

关于便利货车通行主城区道路的通告(试行)

衡公交〔2021〕1号

 

为贯彻落实公安部、省公安厅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,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。综合考虑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道路交通实际,结合《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》(衡政规〔2019〕8号),推出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便利货车通行主城区道路四项举措,通告如下:

一、从事城市物流配送、统一外观标识、喷涂有明显企业名称的微型、轻型新能源货车(总质量4.5吨以下的),允许在主城区限行区域行驶,无需办理市区货车通行证。

二、微型、轻型货车(总质量4.5吨以下,国五(含)以上排放标准)允许在夜间22:00-次日5:00时段,通行永安路以北(含)、滏阳路以南(含)、榕花街以东(不含)、昌明大街以西(含)区域,无需办理市区货车通行证通行。

微型、轻型柴油货车(总质量4.5吨以下)禁止在《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》(衡政规〔2019〕8号)规定的四个绿色示范区内限行路段通行。

  三、中型货车(总质量12吨以下、国五(含)以上排放标准)允许在夜间22:00-次日5:00时段,通行景和大街,无需办理市区货车通行证通行。

四、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城市物流配送货车(微型、轻型新能源货车除外),以及其他确需进入限行路段的载货汽车,可以通过衡水公安“微信公众号”,线上自助办理通行证。

过境货车绕行。肃临线(282省道)、保衡线(231省道)南北行驶和衡德线(391省道)东西行驶的过境货车绕行衡井线(392省道)——106国道(或衡井线——振华大街——冀衡路——040省道——苏义桥——辛庄桥——106国道),禁止从赵家圈进入人民西路、从衡井线进入前进街、从大麻森进入北外环、从王许庄进入景和大街和东湖大道、从106国道和胜利东路口进入胜利东路和东外环、从大广高速衡水湖连接线进入东湖大道,从040省道进入东外环、京衡大街。

本《通告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 

 2021年5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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